一、实习的目的和要求:
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师范教育的必修课。通过教育实习,使师范生能够熟练地运用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进行中学语文教学;通过教育实习,使师范生具备班主任工作的能力;通过教育实习,使师范生具有教书育人的能力。同时,通过教育实习,使师范生了解中学基础教育现状、基础教育改革动态,逐步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论和现代教育理念,使他们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,为将来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和进行教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。
二、实习的内容与要求
教育实习包括课堂教学、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研等项内容。
1、课堂教学实习
实习中学语文课堂教学,要求实习生深入钻研教材,写好每一节课的教案,做到明确教学目的,正确处理教材,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。在经过充分试讲的基础上,经指导老师在教案上签名同意后方能上课。教学过程要突出重点、抓住关键、解决难点、层次分明。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应独立完成10节以上课堂教学,此外要认真批改作业,积极做好辅导等工作。
2、班主任工作实习
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,独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周。工作内容包括: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,主持班主任日常工作;要根据班级情况,独立主持一次开展生动活泼、形式多样、内容健康的班级活动。同时做好个别教育、家访等工作,配合原任班主任搞好班级工作,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'内容、特点和方法。
3、教育实习调研
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,调查了解中学基础教育的历史、现状和特点;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动态;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;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;中学生心理、情感、人生观和世界观等,拟定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的题目、提纲,实习结束后,每个实习生必须完成一篇教育科学论文(不少于20xx字)。
4、填写《教育实习工作手册》。
三、实习的方式:
1、导师制分散实习
由实习学生自选各地中学优秀教师(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)作为实习生的导师。实习生须提交《指导教师推荐表》和《家长意见表》及个人申请,经学院批准方可实习。在实习的过程中,实习生按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实习学校报到,按照实习计划和《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条例》的规定及要求,跟随其导师开展实习的各项工作。导师依据《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条例》和《中文系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》的规定,全面负责实习生的教育教学实习工作并评定实习成绩。实习期间,学院不再安排教师带队进驻实习学校,但会回访学生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,及时总结经验,必要时可对实习工作进行调整。
2、小组集中实习
分成若干个实习小组,确定组长,由院系指定教师带队实习。(实习学校待定)
3、顶岗支教实习(另有计划)
四、实习管理与指导要求:
(一)、实习组织管理形式
成立以文学院及中文系领导为首的实习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实习工作,成员由中文系有关教师组成。实习过程的管理,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负责,校教务处和学院组织巡回检查落实和指导。
组长:徐仲佳
副组长:张所帅
成员:林筱筠、丁青敏、高婧钱烨等。
(二)、指导教师的要求:
1、制定实习生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制度;并将计划和指导过程填写在我校《教习工作手册》(指导教师手册)。
2、负责实习生实习工作的全过程,包括教学工作、班主任工作等事宜:
(1)、帮助实习生了解实习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情况;
(2)、帮助实习生了解中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;
(3)、负责介绍实习年级(班级)的教学情况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教学改革情况;
(4)、指导实习生备课,审查和修改实习生教案;
(5)、指导实习生拟定教育、教学改革项目和提纲,撰写相关论文和报告。
3、根据海南师范大学《教学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》和《班主任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》,对实习生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做出考评,并填写《实习生工作考评表》。
4、做好实习工作总结,并向我院提交指导实习生实习工作总结。
五、实习过程安排
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的第6--14周(10月11日——12月10日),共9周,在参加集体实习和自主实习的同学在12月5日之前回校。整个实习过程分为四个阶段:
(一)校内准备阶段(1周)
1、确定实习学校,确定实习生分组名单;
2、分组进行教学基本技能训练,指导备课和试讲;
3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;
4、召开实习动员会。
(二)实习阶段(6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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