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车辆被扣,什么时候可以取回?

1阅读 1读书之乐   上传时间:2020-10-25 举报/认领

法律分析:

新交法规定,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,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,交警无权再扣车。检验、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。

法律依据:

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。

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,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,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
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,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,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。

1/1页

免费试读结束,请下载文档继续阅读,剩余 0 页

Hi 游客 您好

欢迎您来到唐文库!
×
  • 直接购买

    1.99

  • 直接购买

    2.99

  • 直接购买

    7.99

×
举报类型:
×
提示
Hello world!
提示
Hello world!